2016年5月17日上午10點左右,十一學校東北角和33號家屬院相鄰處的小平房著起了大火,我公司員工王旭等和其他工人發現后,第一時間奔赴火災現場,奮不顧身的投入救火之中,20分鐘后,消防人員趕赴現場,共同將大火撲滅。
在此,特對十一學校項目人員不顧個人安危,臨危不懼,挺身而出,搶救他人及公共財產這一行為提出表揚,這一高尚行為為我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。
根據公司獎懲規定,公司研究決定給予十一學校項目通報表揚,并給予救火人員現金獎勵500元/人,同時個人計入公司2016年度評優候選庫。
給予參加救火工作的勞務人員給予500元/人的經濟獎勵。
項目救火人員名單:呂星林、陳亞偉、王旭、劉崢、馮云龍、韓旭
救火勞務人員名單:付文軍、勾明欽、付意平、趙輝、柳亞洲、劉大海、馮保正、張鳳海